关于报送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及专业建设经费年度预算报告的通知

2013-04-27 11:18:52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将加大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从2013年起,除对省级及以上重点(优势、特色)专业继续实行经费1:1配套,校级重点专业和新专业提高专业建设经费资助额度外,对一般专业也每年给予日常建设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业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各学院应按《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2012年专业整理后)》(附件1)研究确定本学院所有一般本科专业负责人,并发文公布。校级及以上重点(优势、特色)专业、新设专业(批准设立不满4年的专业)负责人如需调整的,应由学院向教务处提交调整书面报告。各学院应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报学校教务处。

2.一般专业、已完成验收的校级以上重点专业,学校按每个专业每年5万元给予日常建设经费;新专业(批准设立不满4年的专业)按每年6万元(理工、艺术类专业每年8万元)给予建设经费,连续划拨4年;专业整理后拆分出来的专业暂按一般专业给予建设经费;省级及以上立项的重点(优势、特色)专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继续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

3.为充分发挥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规范经费的支出管理,促使专业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请各专业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做好2013年度专业建设经费的预算工作:

1)专业负责人应科学规划,合理使用,根据不同类别专业的经费支持额度,严格按照专业建设方案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经费预算。

2)教务处将在内网公开全校所有专业每年度的经费预算,并要求所有专业在每年年底提交当年度专业建设情况报告及经费实际开支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2013年度专业建设情况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决定下一年度各专业的建设经费预算。

3各专业负责人填写《2013年度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3),由所在学院审查确定后在本学院内公开,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各学院请于510日前将《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表》送交教务处,525日前将本学院所有专业的《2013年度经费支出预算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对相关材料审核完成后,将年度建设经费划拨给各专业。

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67,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2012年专业整理后) 

2.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表 

3.2013年度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支出预算表

                         

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

                            2013425

200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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