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一类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10-26 10:27:38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第八批一类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申报名额

学校2010年计划立项建设3门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各二级学院(部)申报名额限1门。

2.申报条件

1)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2)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双语教学效果良好,在最近一次的双语教学课程校级检查中成绩达到A级。

3)申报课程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鼓励有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4)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在课程网站上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申报表可在学校教务处内网-表格下载-专业课程建设栏目下载。

5)申报课程应于1115之前利用学校网络课堂平台制作好课程申报网站。申报网站的制作可参考“精品课程申报网站制作流程”(电子稿可在http://wlkt.zufe.edu.cn/skyclass/的最新公告栏处下载)。有关技术事宜可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王琴,电话:86735866

3.有关说明

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等级视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为每门4万元,分批次拨入。

二、第八批校级一类课程

1.申报名额

学校计划立项建设第八批校级一类课程15门左右,各二级学院(部)申报名额不超过2门。已主持校级一类课程和各级精品课程超过2门的教师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

2.申报办法及程序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其它申报条件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财院〔2006220号)。申报表可在学校教务处内网-表格下载-专业课程建设栏目下载。

各二级学院(部)初审后于1115日前将课程申报表一式5份统一交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并交申报表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67,邮箱:wzhouf@zufe.edu.cn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200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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