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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1年度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和推荐学生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1-05-11 11:06:03

各二级学院:

      2011年度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开始。2011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管理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集中受理。

      2011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将继续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科研处主要负责批准结题、公布结题名单、颁发证书并组织编写《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课题成果文集》。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对学生课题的鉴定评审、经费管理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科研课题结题的指导和鉴定评审工作,以保证和提高学生科研课题的完成质量。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研究生科研课题结题,要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2.本科生科研课题结题,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撰写研究报告。

      3.课题若以论文结题的,发表论文需注明“浙江财经学院XXXX年学生科研课题成果”;课题若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另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鉴定(不含指导老师),专家鉴定表在科研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二、结题材料

      1.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按要求认真填写。

      2.课题研究成果一份。以论文结题的,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提交报告的打印稿以及专家鉴定表。

      3.课题成果简介一份(含电子稿),成果简介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三、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课题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和成果摘要(含电子稿)一式两份在5月23日前交所在二级学院,电子稿发至13123941@qq.com。
      2.各二级学院对结题材料组织鉴定评审,并对成果摘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评审未能通过的,由二级学院签署撤项意见,并交科研处批准。

      3.课题成果评审通过后,请各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评选出学生课题优秀成果,数量不得高于学院立项总数的30%。

      4.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5日前送汇总表和课题成果摘要(含电子版)各一份,交科研处批准结题并备案。   

      5.未能通过评审的课题,科研处批准撤项,二级学院负责追回课题经费,追回的课题经费归二级学院继续使用。

      6.科研处批准结题后,统一发文公布结题名单、颁发证书和下拨剩余经费,并对二级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一:成果简介要求

附件二:成果简介范文

附件三:结题汇总表

附件四:优秀成果汇总表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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